張貼日期: 2026-02-05 08:13:04 點閱:41
說明:
一、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、第6條暨彰化縣警察局 115年1月9日彰警交字第1150002565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案於115年2月17日起至2月22日止,每日8時至20時(視 狀 況提前或延後),封閉鹿港鎮中山路段(自民權路口起 至海 浴路口止),做為行人徒步區,以維護行人安全。
三、為免封閉路段造成周邊道路車流壅塞,於中山路與民權路 口、沿海、復興南、三民與菜園路口、青雲路與復興南路 口、 彰鹿路與復興路口、彰鹿路與中正路口、中正路與舊 鐵道口 、復興路與親民路口、彰30(媽祖路)、光復路與復 興南路口 、中山路與海浴路口、復興路與鹿草路口、中正 路與民權路 口、中正路與鹿東路口設立交通管制點(視交 通流量情形, 彈性調整交通疏導管制方式及時段)。
詳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