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函轉勞動部修正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」,業於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2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前揭相關函文影本供參。
勞動部修正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」
張貼日期: 2024-01-30 10:56:51 點閱: 414 (另開新視窗)